略喷网 > 百态 > 正文

​内蒙呼格案:共和国最痛心的冤假错案,平反后司法系统27人遭追责

2025-06-28 22:07 来源:略喷网 点击:

内蒙呼格案:共和国最痛心的冤假错案,平反后司法系统27人遭追责

2015年11月11日凌晨,呼格吉勒图的骨灰从旧墓地转运到呼和浩特市安佑生态纪念陵园,这是对逝者的一个告慰。第二天清晨,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前往新墓地,对呼格吉勒图进行祭奠。在新墓地前,尚爱云抚摸着遗像上儿子年轻的脸庞泣不成声。

对李三仁、尚爱云夫妇来说,将近二十年过去了,儿子的事情终于平反了,他们很高兴,他们终于为儿子讨回公道。但人死不能复生,儿子永远离开了他们,永远回不来了,只给他们夫妇俩留下了无尽的悲伤。

“呼格案”案件经过

呼格案发生于1996年,这一年全国处于第二次严打的年代,“严打”是迅速扭转一个地方社会治安面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是一个可以长久执行的计划,而且由于“从严”、“从重”、“从快”的要求,较容易产生冤假错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卷烟厂附近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在附近的工人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和工友听到呼救声后立刻就前去查看,发现一女子赤裸下身且已经死亡,两人不敢耽搁,立刻向警方报案。当现有证据不足以表明呼格就是真凶时,当时负责该案的办案人员素质低下,办案思想老化、知识水平低下、侦查能力不足,仅仅依据呼格手指甲里有被害人的血迹就主观臆断,认为是呼格对该女子进行强制猥亵时,用手使劲掐住颈部,导致了其死亡。

办案人员认定了呼格为凶手,所以在审讯过程中,他们先入为主“严刑逼供”,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公安机关要求呼格吉勒图按照他们告诉他的内容说,否则办案人员就不让呼格上厕所,并且告诉呼格受害人没有死,按照他们告诉他的内容说一遍,说了就可以回家。

同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呼格死刑,法官认为呼格犯了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核准死刑。仅仅在案发后的62天,年仅18岁的呼格被执行了死刑。

呼格被执行死刑后,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在邻里乡亲面前抬不起头,因为他们有一个“流氓杀人犯”儿子。一时之间,周围的人们对他们家避之不及,邻里之间正常的往来也没有了。但是老两口心里十分疑惑,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是绝对不会做出强奸和故意杀人的事情的,然而,公安机关和法院是这样判决的,老两口也没有证据儿子无罪,事情就这样暂时被搁置。

然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2005年10月,杀人犯赵志红被抓,他供认的十起杀人案里,有一起发生在毛纺厂公厕里,这起命案,当初认定的凶手是呼格吉勒图。

而赵志红对这起案件中厕所的方位、作案的手法以及女尸个人特征等细节描述的十分详细,远远超过了当年被枪决的呼格的陈述。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得知这件事情后,埋在心底多年的疑问有了答案:“看来,儿子真是含冤屈死的!”为了替冤死的儿子讨说法,他们四处奔走鸣冤。

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到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一个月后,新华社记者汤计写出了一篇反映“呼格冤案”的内部报道,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抽调专家,成立调查组,复查这起沉睡多年的冤案。

又过了几个月,调查组认定,由于证据严重不足,呼格案是一起冤案。有了这个结论,理论上来说很快就可以再次审理案件,但是法院却推三阻四,拖来拖去,最后身负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的赵志红被执行死刑。令人关注的是,一、二审裁判认定赵志红实施犯罪事实21起,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17起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对另外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认,其中就包括赵志红自认的强奸杀害“呼格案”中杨某某一事

对于这样的结果,尚爱云、李三仁并没有放弃,他们开始了长达9年的上访,期间他们遇到了很多帮助他们的好心人,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就是其中一位。

获得年度人物奖的原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坚守职业道德和敢于秉持公道,对法治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回顾赫峰的成长经历,他在21岁时当上片警,因为早年在基层工作过,他知道底层人民生活不容易,赫峰对生活不易的普通人有深切的同情和体谅,在他执勤期间,遇到有人盗窃钢板换钱,他不会直接把人抓走,而是询问原因。遇到偷盗的民工,他会让干警去了解他们偷盗的原因,看他们的生活条件,如果生活确实困难,就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

有一次他得知偷窃的民工是因为被欠薪,在大年三十回不了家,吃不上饭,他带着干警去找包工头讨薪,成功拿到钱后,第一时间分给民工,并且帮助他们买票,让那他们能够早点回家。

他认为打击犯罪,首先要了解清楚原因,犯罪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才能从根本上降低犯罪率,有些人他们是没办法才去犯罪,这时候帮助他们解决了困难,他们就不会犯罪了。

他接受采访时回忆呼格案,从2005年真凶现身,到2014年底纠正错案,期间经历了许多磨难: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中院对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4.9”案;2012年冯志明成为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是当年“呼格专案组组长”,负责案件的侦破和审讯。时任公安厅厅长赵黎平还专门给他出过一份证明,证明他与“呼格案”无关。

但这些都没有令赫峰和汤计产生放弃为呼格奔走的想法。

新华社记者汤计一直在努力推动呼格冤案再审,她先后写了9篇内部与公开报道,将“呼格案”由幕后推向前台,更以深入、翔实、准确、权威的调查推动此案进程。2011年5月5日,汤计发表《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一文,引起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高度关注,其后成立案件复查小组,成为推动案件再审的关键。

为此记者汤计经历了许多事,有很多领导关注呼格案,有很多办案人员默默地给她支持,也有人给她设下挡路石,甚至威胁说,要把她“抓进去”,但是这一切都没有让她放弃。

2007年,年满55岁的赫峰由于种种原因,卸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重新回到公安厅担任刑侦专家。他仍然对呼格案耿耿于怀,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在2012年正式退休后,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在各个媒体平台上坚持自己对“呼格案”的看法,作为赵志红案专案组的重要负责人,又亲自了解过“呼格案”,他的公开发言有别人所不具备的力量。家里人顾忌他的安全,怕他得罪人,一直都不情愿他对外发声,但他始终没有畏惧。

终于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重新审理了呼格案,一个月后,蒙冤十八年的呼格吉勒图,终于在党的阳光照耀下平反昭雪!

再审宣判很顺利,审判结束后,法官们前脚刚走,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后脚就拿着判决书离开了,他们匆匆来到儿子的墓前,想让儿子第一时间知道这个结果。他们在坟墓前大声宣读宣判书,泪水早已布满了脸庞,他们等这一天整整等了十八年。

迟到的正义终于来了,根据发布的新闻,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曾任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因涉嫌职务犯罪,收受贿赂,私吞公款,非法持枪等罪名被逮捕。

被逮捕时他在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时,当着众人的面被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拿着绳子绑走,抓捕场景很不体面。

其他26人的处分结果是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等4大类。

在呼格案平反后,李三仁老两口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的退休生活,曾经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生活有了盼头,苍白憔悴的脸色变得喜庆红润,两人终于能停下来好好休息一下,邻里之间也重新走动起来,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羊年春节,十八年没贴过年画的李家,终于贴了一张的年画。呼格的母亲尚爱云说,没有“依法治国”,呼格的案子就没办法平反,他们最终会含恨离开这个世界。

如今,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随着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的出台,随着一批错判错杀刑事案件的纠正,中国法治的春天来了!而呼格冤案的平反昭雪,也成了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被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写入了《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

参考资料:

法制与社会-法律经纬:迟来的正义———对“呼格案”的反思

热点笔谈-法制博览:从疑罪从无原则看我国的法治进程——以内蒙古呼格案为例

听好记者讲好故事:一篇写了九年的新闻——新华社记者汤计报道呼格案的心路历程

时局:“呼格案”余波,问责如何赢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