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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2025-07-31 21:30 来源:略喷网 点击: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一、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具体如下: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1、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以及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但是要注意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能有效;

2、医院的诊断证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家庭暴力举证责任如何收集

2、公安就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家庭暴力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报警记录,这种报警行为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做,也可以由听到或看到家庭暴力的邻居;

2、验伤报告,家庭暴力要求轻伤以上结果,所以家庭暴力的伤害检测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可请知情且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院作证,证人证言将成为指认家庭暴力的良好证据;

4、认错书,受害人在诉讼前因内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人出具的悔过书和保证书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提交法院。

因此,找医生开家暴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